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的通知》(教研司[2010]12号)精神,现组织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2011-2015年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以有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为主。
2、项目支撑学科须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
3、各培养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年份(2011-2015年)、两种类型(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多个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4、申报学科领域可以是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也可以是学科群或交叉学科;本次申报项目不含数学和军事学领域。
5、每个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应该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围绕本学科热点问题及发展趋势确定项目名称和学术主题。
二、有关要求
教育部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充分发挥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优势,促进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营造浓厚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积极组织申报2011-2015年学术交流平台项目。
各单位于12月24日前将《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汇总后报至教学培养处503室。相关问题可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网页(http://www.moe.edu.cn/)查阅或与教学培养处(电话:774318)咨询。
附件:
1. 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请书
2. 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