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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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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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级士 |
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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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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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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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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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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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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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原 因 |
签名:年月日 |
导师 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课程考试 负责人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教学培养处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研究生院 意见 |
签名(章):年月日 |
说明:1. 导师和课程负责人应严格审查把关,甄别请假原因,严控请假人数;
2. 此表应至少提前三天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学校行政楼500室),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后完成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3.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病历材料,其他各种原因请假,须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