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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工作职能

一、基本职能
1.  认真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3.  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质量评估工作,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4.  承担研究生招生、教学、培养、学位、导师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
5.  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学科、"211工程"、军队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管理与组织实施。
6.  承担博士后工作,负责博士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公寓建设。
7.  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各处职能
(一)招生处
1、编制博士生、硕士生、公共卫生硕士(MPH)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组织博士、硕士、MPH报名及资格审查
3、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心理测试、调剂等工作
4、审核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5、接收地方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教学培养处
1、培养
1)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  研究生学籍管理
3)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
4)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
5)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6)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7)  受理研究生结业、退学申请
8)  硕士课程进修班管理
9)  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奖助学金
10) 研究生入学入伍教育安排
2、教学
1)  课程建设、教材管理与经费下拨
2)  日常教学组织与考务、成绩管理
3)  培养过程质量监控
4)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奖励
5)  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
3、博士后工作
1)  编制博士后招收简章
2)  审核、办理博士后进站、出站
3)  博士后在站期间管理、协调
4)  组织博士后基金申报
5)  博士后经费下拨
6)  校直博士后公寓维护与管理

(三)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1、学位工作
1)  学位授权点申报
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改选
3)  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4)  校内外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5)  受理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6)  受理涉密学位论文、延期毕业、缓授学位申请
7)  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发放
8)  学位档案管理
9)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管理、培训
10) 毕业后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证明办理
2、学科建设
1)  国家重点学科建设
2)  “211工程”、“2110工程”、“530工程”建设
3)  精品学科建设

(四)研究生院办公室
1)  对内协调及对外接待工作
2)  宣传工作、聘用人员管理
3)  院印章、经费管理
4)  固定资产管理
5)  研究生院各类报表、信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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